协会要闻
河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第三届会员理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征集
更新时间:2026-08-03 18:10:41 来源:
关于自荐、推荐河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第三届
会员、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函
各相关单位:
为了充分体现民主意愿,做好河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理事会换届的前期准备工作,按照中共河南省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印发《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社发〔2025〕14号)精神,现请各相关单位推荐、自荐本会第三届会员单位、理事、副会长、会长、秘书长、监事等相关职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务对应条件
(一)会员
1.经工商、民政正规注册的家政服务机构;
2.企业无不良经营记录;
3.拥护协会的章程,按时缴纳会费;
4.依法诚信经营,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理事
1.原则上应成为本会会员一年以上;
2.按本会章程规定按时缴纳会费;
3.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承担本会委托的相关工作;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勤勉尽职,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各相关单位:
为了充分体现民主意愿,做好河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理事会换届的前期准备工作,按照中共河南省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印发《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社发〔2025〕14号)精神,现请各相关单位推荐、自荐本会第三届会员单位、理事、副会长、会长、秘书长、监事等相关职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务对应条件
(一)会员
1.经工商、民政正规注册的家政服务机构;
2.企业无不良经营记录;
3.拥护协会的章程,按时缴纳会费;
4.依法诚信经营,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理事
1.原则上应成为本会会员一年以上;
2.按本会章程规定按时缴纳会费;
3.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承担本会委托的相关工作;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勤勉尽职,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6.应是本单位现任主要负责人。
(三)监事
1.熟悉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能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2.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热心本会工作,具有行业工作经验;
3.具有家政行业方面的专业知识,比较熟悉社团经营管理工作;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
(四)负责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1.基本条件:
严格执行中共河南省委社会工作部《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社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豫社发〔2025〕14号)第二章资格条件的第六条、第七条规定。
文件原文如下:
第六条 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维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无犯罪刑罚记录;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勤勉尽职,
(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
(五)符合章程规定的任职年龄,最高任职年龄以70周岁为基准,参照《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中有关退休时间的规定作相应延长;
(六)领导干部兼职必须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程序审批;
(七)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和全省性行业协会商
第七条 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不得来自同一会员单位。理事长(会长)、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理事长(会长)、秘书长。
具有外国永久居留许可、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担任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理事长(会长)、驻会副理事长(驻会副会长)、秘书长。
2.必要条件:
(1)所在单位严格遵守家政服务行业职业准则和行业自律公约,依法诚信经营,社会信誉良好。
(2)所在单位成立5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制度健全,服务质量体系完善,管理规范,开拓创新能力强,能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与行业责任,热心协会工作。
(3)积极参与和支持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不得自荐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自荐:
(一)受到诫勉、组织处理、组织处置、党纪政务处分等尚在影响期内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立案审查调查处理的。
(三)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者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社会组织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四)其他不符合“豫社发〔2025〕14号”文件要求的。
三、自荐程序
(一)请有意向自荐或推荐的会员,按照以上条件认真填写附件表格,表格提交时间截至为2026年8月6日,提交方式需通过电子邮件将盖章扫描版文件回传至指定邮箱。自荐或推荐单位仅限本会会员单位,非会员单位自荐或推荐无效。每单位自荐名额1名,推荐名额不超过2名。逾期未回传视为放弃自荐或推荐权利。
(二)表格由换届工作小组收集汇总,经换届工作小组集体研究酝酿确定正式会员名单和理事、监事候选名单,负责人名单提交理事会通过。
四、特别说明
1.现在册会员均可自愿按此函要求填写附件表。已提交过会员登记表的企业若无修改无需重复登记。
2.本会第二届会员、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身份)不自动延转至第三届,请按照此函的要求,重新自荐第三届会员、理事会或监事会成员。
特此函告。
联系人:宗永杰 电话:17752526026(微信同号)
韩冰儿 电话:15137806673(微信同号)
邮 箱:hnjtfw@126.com
附件1:河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第三届会员、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自荐表
附件2:河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第三届会员、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推荐表
河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换届工作小组
2026年8月2日


附件1:
河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第三届会员、理事会
和监事会成员自荐表
说明:本表适用于本单位自荐人员填写。
(三)监事
1.熟悉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能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2.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热心本会工作,具有行业工作经验;
3.具有家政行业方面的专业知识,比较熟悉社团经营管理工作;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
(四)负责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1.基本条件:
严格执行中共河南省委社会工作部《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社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豫社发〔2025〕14号)第二章资格条件的第六条、第七条规定。
文件原文如下:
第六条 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维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无犯罪刑罚记录;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勤勉尽职,
(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
(五)符合章程规定的任职年龄,最高任职年龄以70周岁为基准,参照《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中有关退休时间的规定作相应延长;
(六)领导干部兼职必须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程序审批;
(七)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和全省性行业协会商
第七条 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不得来自同一会员单位。理事长(会长)、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理事长(会长)、秘书长。
具有外国永久居留许可、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担任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理事长(会长)、驻会副理事长(驻会副会长)、秘书长。
2.必要条件:
(1)所在单位严格遵守家政服务行业职业准则和行业自律公约,依法诚信经营,社会信誉良好。
(2)所在单位成立5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制度健全,服务质量体系完善,管理规范,开拓创新能力强,能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与行业责任,热心协会工作。
(3)积极参与和支持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不得自荐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自荐:
(一)受到诫勉、组织处理、组织处置、党纪政务处分等尚在影响期内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立案审查调查处理的。
(三)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者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社会组织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四)其他不符合“豫社发〔2025〕14号”文件要求的。
三、自荐程序
(一)请有意向自荐或推荐的会员,按照以上条件认真填写附件表格,表格提交时间截至为2026年8月6日,提交方式需通过电子邮件将盖章扫描版文件回传至指定邮箱。自荐或推荐单位仅限本会会员单位,非会员单位自荐或推荐无效。每单位自荐名额1名,推荐名额不超过2名。逾期未回传视为放弃自荐或推荐权利。
(二)表格由换届工作小组收集汇总,经换届工作小组集体研究酝酿确定正式会员名单和理事、监事候选名单,负责人名单提交理事会通过。
四、特别说明
1.现在册会员均可自愿按此函要求填写附件表。已提交过会员登记表的企业若无修改无需重复登记。
2.本会第二届会员、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身份)不自动延转至第三届,请按照此函的要求,重新自荐第三届会员、理事会或监事会成员。
特此函告。
联系人:宗永杰 电话:17752526026(微信同号)
韩冰儿 电话:15137806673(微信同号)
邮 箱:hnjtfw@126.com
附件1:河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第三届会员、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自荐表
附件2:河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第三届会员、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推荐表
河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换届工作小组
2026年8月2日
附件1:
河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第三届会员、理事会
和监事会成员自荐表
| 单位名称 | ||||
| 地址 | 邮编 | |||
| 自荐人员姓名 | 性别 | |||
| 出生年月 | 民族 | |||
| 政治面貌 | 职务 | |||
| 电话 | 手机 | |||
| 联系人姓名 | 职务 | |||
| 是否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 ||||
| 电话 | 手机 | |||
| 微信 | 邮箱 | |||
| 自荐意向 | 会员□ 理事□ 副会长(不驻会)□ 会长□ 秘书长□ 监事□ |
|||
| 其它建议或意见: (盖章) 2026年 月 日 |
||||
附件2:
河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第三届会员、理事会
和监事会成员推荐表
| 推荐单位名称 | ||||
| 联系人姓名 | 职务 | |||
| 电话 | 手机 | |||
| 微信 | 邮箱 | |||
| 已征求被推荐单位意见 | 是□ | |||
| 被推荐单位及人员情况 | ||||
| 单位名称 | ||||
| 地址 | 邮编 | |||
| 人员姓名 | 性别 | |||
| 出生年月 | 民族 | |||
| 政治面貌 | 职务 | |||
| 是否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 ||||
| 电话 | 手机 | |||
| 推荐意向 | 会员□ 理事□ 副会长(不驻会)□ 会长□ 秘书长□ 监事□ |
|||
| 其它建议或意见: (推荐单位盖章) 2026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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